国务院提出按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国务院提出按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出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逐步消除基本公共服务与户籍挂钩因素,推动未落户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这份意见把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作为方向,并将其与提高城镇化质量、释放国内需求潜力和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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