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 60 个经济体加征 10% 至 12.5% 强迫劳动关税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 7 月 23 日宣布,根据《1974 年贸易法》第 301 条,对欧盟、英国、中国、印度、加拿大、日本、韩国等 60 个经济体加征 10% 至 12.5% 的关税,理由是这些经济体未能实施并有效执行禁止进口强迫劳动产品的禁令。新关税于 24 日起生效,替代即将到期的临时性全球进口关税。
公告称,此举将「开始纠正侵犯人权和扭曲贸易的做法,以改善世界各地工人的福利」。该调查于 2026 年 3 月启动,历经两轮公开听证和 2100 多条公众意见。已实施或承诺实施相关禁令的经济体适用 10% 税率,其余经济体适用 12.5%,欧盟、日本、韩国等部分产品按 10% 或 12.5% 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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