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推进新交所与纳斯达克双重上市框架
新加坡推进修订《证券与期货法》,为“全球上市板”提供立法支撑,帮助企业通过新交所与纳斯达克双重上市。新框架拟允许使用单一发行文件,并衔接两地审核时间表。
根据修正案,MAS 将在 SFA 中新增第 13A 部分,从三方面简化双重上市流程:
1. 招股书披露。
新框架将允许发行人使用单一发行文件进行双重上市。以 SGX 与纳斯达克之间的 GLB 安排为例,MAS 计划纳入适用的美国招股书披露标准,使新加坡和美国监管机构能够审查同一份文件。
2. 上市时间表。
修正案授权 MAS 调整招股书注册与审批相关规定,使新加坡的审核流程能够更好衔接美国 GLB 上市要求,减少因两地监管程序差异导致 IPO 延误的情况。
3. 上市后监管。
新法案授权 MAS 认可部分美国市场惯例,如针对前瞻性声明的“安全港”保护,并将其作为新加坡法律下特定市场不当行为的抗辩理由。同时,法案明确这些保护措施不豁免涉及欺诈或不诚实行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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