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男子记下他人助记词转走 107 个比特币获刑十年九个月
张某受托协助他人办理数字钱包交易,取得信任后提议更换数字钱包,趁委托人抄写助记词时,暗中记下前十一个助记词和最后一个单词首字母,随后测试破解控制对方钱包,转走 107 个比特币,并通过虚拟币兑换平台变现 66 万余元。
检察机关以实际变现金额认定盗窃数额并提起公诉。2025 年 4 月,李沧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 10 万元;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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